2、绞车基础浇灌设计打设地锚的,基坑底板必须打设地锚,地锚规格为φ20*2500米,要求带托盘,漏出长度300mm,打设完后,上方通过大链与锚盘将所有地锚全部连接牢固,将绞车地脚螺栓与底板地锚连接牢固。严格按照配料比施工,混泥土标号为不低于C20,配料水泥:水:砂子:石子(碎石直径不大于10cm)=1:0.44:2.03:2.19。绞车浇灌前,必须将绞车底座用工字钢固定,并调整滚筒中心(滚筒中心跟轨道中心必须一致),基座水平,根据基础浇灌的高度确定螺栓的下放深度,确认好后固定,全部调整并核实完后,现场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从两边往中间同时浇灌,防止螺栓受力不均产生偏差歪斜,浇灌时必须校核螺栓尺寸(不少于4次),浇灌期间需要根据要求向基坑内放入适量的锚杆和碎石,以便增强混泥土强度。
4、施工前要在需安装绞车的地点打设锚杆或加工起吊架,准备好2个完好的5吨手拉葫芦,用于起吊绞车。浇灌前将电机和滚筒拆卸下来,方便底座调整,浇灌完达到保养期后,将电机进行安装恢复。起吊绞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起吊点,起吊点牢固,认真检查起吊索具(起吊链、绳鼻子和手拉葫芦必须完好,无伤痕和锈蚀现象)保证起吊工具的安全使用,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起吊点的强度和稳定性。
5、起吊或下落物件时,要慢速控制拉链,以防大链打滑,工件突然下落,起吊重物须悬空停留时,要将小链牢固栓在大链上,并在下放垫设枕木并垫实 。
6、确认无误并将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后才能进行起吊,起吊时要进行试吊,起吊绞车时,为防起吊时坠地,绞车下面要放枕木,起吊点要调整好,便于安装。起吊时,操作人员站在安全区域进行作业,工作时,留专人观察起吊点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施工作业。
7、起吊到一定高度后,将绞车稳定下来,不晃动,将螺孔对正后,缓慢下放绞车,起吊施工作业时严禁有人将身体伸入下方。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方便检修、便于操作的地方,距巷帮不小于500mm,距离轨道不小于700mm。
8、起吊时,人员必须远离重物2m以上,起吊时重心掌握好,尽量不要斜拉,如果确实需要斜拉时,受力方向及旋转方向不要站人,防止重物起吊后突然晃动或掉下来伤人。
9、多人工作时,要相互协调好,防止碰手挤脚 。
10、施工作业中,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危险蛮干。
11、严格执行跟班制度,回撤期间队跟班人员必须是队长以上有现场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
12、绞车固定:固定方式采用混凝土浇灌基础,待基础凝固达到保养期限,调试并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提升,固定螺栓要紧固、牢固可靠,并定期进行检修检查;采用地锚和压柱、戗柱固定的,地锚必须打设合格,压柱和戗柱必须牢固、可靠。
13、绞车工作闸(液压抱闸)和安全闸必须完好、灵敏,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mm,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物。各部件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螺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14、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钢丝绳固定要牢固,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不少于2副卡子,且有防松垫圈,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绳绕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规定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5圈,并连接牢固,有可靠的护绳板。
15、绞车必须带电运行,严禁超载运行,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16、施工前班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
17、装车、卸车或连接车辆前必须把平板车两头用道木“+”字摆放,将车掩实,防止装、卸大件时车辆移动。
18、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9、搭火、撤火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杜绝电气失爆和不完好现象发生。
20、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班前班中严禁喝酒,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管理规定。
21、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职工担任,且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严禁私自开动绞车进行作业。
22、使用前,绞车司机必须对提升钢丝绳和保险绳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断丝断股或锈蚀严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禁止使用绞车,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其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完善,在处理完善之前,严禁开车作业。
23、提放车前,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地脚螺栓是否紧固、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协同信号工试验信号系统完好情况。
24、提升运输前,由信号把钩工协同材料使用单位将车辆连接好,信号把钩工认真检查钢丝绳、支架运输专用连接件连接稳固牢靠,信号装置齐全、正常,一坡三挡齐全完好、灵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网)齐全,安装合理。
1340车场——副斜井段运输时,1406车场、1400车场、1340车场、1280车场、井底车场的躲避硐室站岗,严禁任何人员在运输前和运输期间进入副斜井(特殊情况必须先打电话到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专人指挥,将绞车放到安全区域停车后,经过确认安全汇报调度,才能通行,通行完后汇报调度恢复正常运行作业)。
110505回风巷——1340车场变平段运输时,下山运输期间,必须在安全区域站岗,防止运输期间人员进入运输巷道。
110505工作面——装车站运输,运输期间必须将110505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运输期间,必须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打点运输支架,有专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作业)。
25、每次运输支架时,必须先用电铃信号联系,信号规定为“一点停、二点提、三点放、四点慢提、五点慢放”。
26、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三不开”:信号装置不准确、不清楚不开,装车没有确认合格不开,绞车不完好、起动状态不正常不开,车辆连接或装车不合格不开。
27、运输支架时,运输路线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支架停留(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停留在斜坡,若停留在斜坡必须将绞车安全闸和工作闸全部施闸到位,绞车必须带电牵引拉紧钢丝绳,不允许存在余绳,并根据现场情况做好防止车辆后退的安全措施)下方严禁有人员待留或作业,安排专人看守操作按钮,防止误动作或其他人员不知道情况误操作。
28、绞车司机在提升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注意力集中,严禁与他人闲谈,不得脱岗,做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
29、下列情况严禁提松车:
⑴、制动闸和离合闸不灵敏、不可靠。
⑵、绞车底盘螺丝松动,不可靠。
⑶、电铃信号不明、不清、不通。
⑸、连接装置未经过详细检查,未连接好或连接不合格。
30、在下放支架途中出现特殊故障,如提不上去、松不下来时,必须停止绞车运行,升架抵住顶板,让钢丝绳承受最小的拉力,并有专人指挥,并制定特殊方案进行处理,处理好后,现将绞车钢丝绳拉紧,缓慢下降支架。
31、交接班时,必须将绞车的运行情况交待清楚。
32、其它未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33、防护罩、防护网等齐全、可靠。严禁绞车在无防护网、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运行。
34、绞车钢丝绳绳头必须安装鸡心环,使用匹配的钢丝绳绳卡固定钢丝绳,制作保险绳(符合要求),直径12.5mm以上钢丝绳绳头必须不少于4个与钢丝绳匹配的绳卡固定,直径31mm以上钢丝绳绳头必须不少于5个与钢丝绳匹配的绳卡固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并紧固,连接件必须符合大件运输要求,必须完好,满足所载大件重量运输要求。
35、严禁带电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
36、各台绞车运行前,提升道两侧及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通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安排人在钢丝绳运行区域以外站岗截人。
二、运输路线上的顶板管理及联网安全技术措施
1、回撤期间必须随时对回撤通道及运输路线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单体柱泄液、支架变形等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帮空、顶空的地方使用小板等材料插背好,必须保证巷道中高满足支架运输要求。
2、上、下巷超前支护及端头支护必须吃劲可靠。每班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回撤期间,跟班队长必须随时观察采面煤壁及上出口处转弯支护段巷道的帮顶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
4、联网及拉钢丝绳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彻底的找掉工作。
5、联网及拉钢丝绳时,若遇顶板破碎,支架伸缩梁必须及时伸出支护顶板,若支架伸缩梁伸出未能抵至煤壁,必须用2.5m的工字钢配合单体柱在煤壁打设顺山托板加强支护。
6、工作面联网及挂钢丝绳时,必须停止刮板运输机和采煤机的运行,且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闭锁,并挂停电牌。
7、金属网与金属网的搭接长度为0.1m,扣距为0.2m,并用双股12#铁丝进行连接,联网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施工,拉架时严禁出现搓网、撕网现象,否则必须重新铺网。
8、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慢行,严禁滚筒割网,若出现撕网、破网时必须及时补上,否则不得开动采煤机割煤。
三、做绞车硐室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
1.技术要求
(1)绞车硐室开口位置在切眼正对面垂直开口,设计长度为8m,绞车硐室施工到位后再刷开口处左帮,刷一个弧度出来,以便支架调向。
(2)绞车硐室采用U型棚支护,下宽4.0米,中高3.0米,上顶及两帮铺设铁丝网并用螺纹钢均匀插背,施工工程量掘进8m。
(3)绞车硐室施工主要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掘进,放炮时放小炮(分次装药分次起爆)。炮眼深度800-1000mm,炮眼间、排距不小于600mm,装药量不超过300g/眼。
(4)、架棚腿、棚梁时前后人员应配合协调,步调一致,统一听从班长指挥,以免棚腿、顶梁歪倒、下落伤人。
(5)、架棚腿时,按准确位置挖出柱窝,深度要一致,棚腿要放在实底处安设,防止棚腿歪斜不正或悬空。
(6)、U型棚支护好后,要用螺纹钢、钢筋网进行背帮背顶,必须牢固可靠,严禁空顶作业。
(7)、U型钢必须严格按照巷道中线进行架设,先上拱梁,上拱梁时先将拱梁抬到设计高度,把拱梁固定好;然后将基础挖至实底后立U型钢腿,立腿子时要确保与巷道垂直,迈步最大间距不得超过100mm,腿子用拉杆先固定,再与拱梁相接,然后及时用爆箍固定,并上顶部拉杆控制距离,最后用螺纹钢和钢筋网背实空帮空顶处,只有当检查完毕,符合质量要求,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8)作业点必须悬挂便携式报警仪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临时支护
(1)、巷道采用链条吊挂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前探梁采用槽钢制作,长度为4.0m,数量3根,悬挂在U棚上,吊挂数量9个。前探梁最大控顶为0.8m,最小控顶距0m,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上方采用木板进行护顶。
(2)、顶板破碎时或漏顶时采用打超前管棚的方式作为前探支护,超前管棚长度不小于2.5m,间距0.2m,超前管棚打设从迎头退后一架棚开始打,掘两架后再打超前管棚,以此类推,直至过完破碎带或漏顶段。
3.安全技术措施
(1)掘绞车硐室前,先对开口的位置进行加固,使用4.0米工字钢对开口处的U型棚进行连锁,刷帮取棚退前要对每架棚梁打设两根锚杆把棚梁锁住。
(2)放炮打眼前,要先敲帮问顶找掉,防止片帮、掉块砸人。打眼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袖口必须扎紧,开眼时人员躲开风钻正前方。
(3)放炮前,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将各种管线用可靠物(旧皮带、木板等)遮挡好,防止放炮崩坏。
(4)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 放炮前先闭锁前后溜,放炮工作必须由现场班长统一指挥,通往放炮地点的各个路口都要派专人截炮。截炮工作由两人进行,一人截炮,一人回来送信,截炮人员要躲在有遮挡的安全地点截人。班长只有得到所有送信人员确已截好人的回信后和确定所有人员已躲到安全地点才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截人位置分别设置在110505运输巷和110505回风巷防突风门外。
(5)坚持少打眼少装药的原则,严禁随意加大装药量,防止崩坏设备或造成顶板事故。放炮后先由炮工和班长进入采面验炮,并检查采面情况,采面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溜。若有残爆、拒爆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规定进行处理,必须先处理好后再开工。验完炮后人员进入迎头先找掉护顶,防止顶板事故或掉煤矸块砸人事故发生。